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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杰出广告人、广告创意导师与新锐广告达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4-10-255

推选

通知

省广协各专委会、各市广告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加强全省广告人才队伍建设,赋能我省广告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局党委《关于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加强监管 领域“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和《“新时代广告人才创新提能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在全省开展“浙江省杰出广告人”“浙江省广告创意导师”与“浙江省新锐广告达人”推选活动。

请省广协各专委会和各市广告协会严格按照《浙江省杰出广告人、广告创意导师与新锐广告达人推选办法》(见附件)的要求,做好推选工作,于2024年10月31日前按时上报省广协秘书处。 



浙江省广告协会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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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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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强化全省各类广告人才培育,赋能我省广告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选类别、要求和标准

(一)浙江省杰出广告人。是指在浙江省内从事广告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对所在行业及领域创造了较大的价值,为推动我省广告产业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带动产业升级、拓展市场空间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拥有较高专业地位和杰出行业贡献的广告领域从事学术研究、创意设计、经营管理的人员。

具体推荐标准详见附件1《浙江省杰出广告人推荐标准》。

(二)浙江广告创意导师。是指在浙江省内从事广告创意设计相关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拥有丰富行业经验与深厚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尤其在指导和培养新一代广告创意人才方面展现出卓越的能力和成果。

具体推荐标准详见附件3《浙江省广告创意导师推荐标准》。

(三)浙江省新锐广告达人。是指在浙江省“金桂杯”广告创意大赛中展现较高成长性,活跃在浙江省广告行业,表现出创意性与新锐性,并获得浙江省“金桂杯”广告创意大赛优秀奖以上的广告设计、制作专业人才。

二、推选程序

根据省局党委《关于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加强市场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市监党委〔2024〕21号)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本次推选数量为:浙江省杰出广告人、浙江省广告创意导师各10名,浙江省新锐广告达人200名。

(一)推荐。省广协各专委会和各市广协须于10月18日前完成推选工作,对照《浙江省杰出广告人推荐标准》《浙江省广告创意导师推荐标准》得分在60分以上方允许推荐。各专委会的推荐对象范围为各专委会的会员;各市广协的推荐对象范围为各市、县广告相关人才。

(二)审核。省广协各专委会和各市广协就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并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后提交浙江省广告协会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复审。

(三)确定。浙江省广告协会负责推选的组织工作。“浙江省杰出广告人”“浙江省广告创意导师”根据省广协各专委会与各市广告协会推荐对象,按照分数高低取前15名进行差额推选,再由浙江省广告协会理事会投票选取前10名。浙江省新锐广告达人名单根据浙江省第二十五届“金桂杯”广告创意大赛以及中广协第31届长城奖、黄河奖获奖名单结果产生,经浙江省广告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公布。由浙江省广告协会统一对外发布。

(五)展示。对推选出“浙江省杰出广告人、广告创意导师、新锐广告达人”通过浙江日报潮新闻专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视频号与浙江省广告协会官方微信进行集中展示。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浙江省广告协会负责此次推选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工作。各推荐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选工作。

(二)注重实绩业绩。推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广告行业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行业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浙江省杰出广告人、广告创意导师”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突出行业贡献。本次推荐对象要向为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告从业者倾斜,优先考虑在全省广告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行业声誉的个人。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选资格。在推选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数据采集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写《推荐对象汇总表》。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汇总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数据与信息,省广告协会秘书处将相关数据和信息录入“全省广告人才库”。

(二)报送的材料。

1.《浙江省杰出广告人推荐表》《浙江省广告创意导师推荐表》,各一式2份。

2.《推荐对象汇总表》一式1份打印盖章报送。

3.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原件由推荐机构负责审核核对后返还本人。

4.上述第1、2、3项材料须按照每位被推荐对象“一人一档”统一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称号等)。

(三)报送的方式与地址

1.材料报送方式。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报浙江省广告协会秘书处。

2.材料报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汇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人:

方老师:0571-89767022

周老师:0571-89761312

邮   箱:zjsgg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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